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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13:4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04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儋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外人员(司法协理员)共3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协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0301法学类(0301法学类包含: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国家安全学、海外利益安全共12个专业);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不限专业;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政法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可不限专业;
5.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非毕业年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8.曾因违反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9.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s://www.danzhou.gov.cn/)、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7:00。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1ec4M82DL6LomqGlKD2VxMTfXNcqI%2B6vEWXDPbN%2BZNDCnmn6jQ
4.上传报名资料。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位置,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3)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
(5)学位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
(7)具有政法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或用工单位工作证明);
(8)其它省、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10)其他岗位招聘所需的资料;
(11)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的信息;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5.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4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资格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系统于2024年12月4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
1.笔试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拟招聘人员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若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数。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
(2)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笔试准考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截图上传,需要保证结果内正确显示报考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⑥其它省、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具有政法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或用工单位工作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集合地点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3)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录用:一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二是具有政法工作经验;若再出现相同,则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2.考察环节。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凡有违反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司法协理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根据儋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按程序进行递补。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司法局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儋州市司法局与司法协理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保障
(一)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全部在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辅助司法所履行矛盾纠纷调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2.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
3.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
5.协调开展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
6.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8.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9.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
10.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由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司法协理员507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他补贴参照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协理员工资待遇政策依据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五、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九)曾因违反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十)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除了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报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儋州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儋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98-31542998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监督电话:0898-2331698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儋州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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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bcjjq/gkml/202411/t20241129_3777202.html